广电网络、湖北广电今日双双公告,获工信部批复,可开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国内IP电话等业务。
广电网络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工信部下发的《同意公司开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的批复》,同意公司在西安市开展上述业务。批复有效期五年。
其中,互联网接入业务自2002年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为广电网络颁发《经营许可证》后即已开展,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和国内IP电话业务对于公司来说是两项全新业务。公司同时公告,控股股东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陕西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同日,湖北广电亦公告收到工信部批复,同意公司在湖北孝感、黄冈、鄂州、黄石、咸宁、仙桃等六城市开展基于上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