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局2015年工作展望:重点布局八项工作

2015-01-06 05:09阅读:3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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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飞波近期表示,2015年,无线电管理局将紧密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以依法行政为依托,以全面提升管理能力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全面推进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15年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推进《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研究修订铁路无线电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推动出台《边境地区(陆地)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和台(站)协调管理办法》、《边境频率协调工作规程》。启动《移动通信基站管理规定》的部门规章立法工作。着手起草《卫星网络资料管理办法》。依法实施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坚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做好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5)的筹备和参会工作

完成WRC-15国内议题研究组研究工作,协调国内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立场,形成我国参会观点。认真组织做好WRC-15的参会工作。做好亚太区域准备工作第四、五次会议、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全会、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筹备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筹备和参会工作,进一步在多边场合争取我国权益,努力实现我国利益最大化。

(三)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结合我部统一编制工作要求,成立专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制定规划编制进度安排;通过专题调研、专家咨询、企业走访等各种形式对规划涉及的重点内容组织讨论,结合反馈意见和建议拟就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加强沟通与协调,指导做好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与国家总体规划、各省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依托研究支撑单位,研究“十三五”时期省级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四)做好频率台站管理工作,为两化深度融合提供无线电频谱资源支撑

统筹协调频谱资源,保障两化深度融合产业发展用频需求。重点做好“宽带中国”、“物联网”、“下一代宽带移动通信”、“无人机”等领域的频率规划和配置,以及航空航天工业相关国家重大工程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支撑。继续做好IMT频率的配置和重耕等工作。制定民用无人航空器系统频率规划和宽带(宽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数字集群专用系统频率规划。开展3.5GHz频段IMT系统频率规划研究及相关试验、2.1GHz频段IMT系统与卫星移动兼容性研究、在450-470MHz频段引入IMT频率规划研究、L波段卫星移动频率规划研究、78-81GHz频段频率规划研究等工作。同时,综合考虑各部门各行业对频率资源的需求,科学规划和配置频率资源,推进频率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根据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特点,研究适应两化融合环境下的台站设备管理方式。加强物联网环境下台站设备管理工作,探索台站设备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随着短距离微功率设备增加,干扰数量、形式和表现可能发生变化,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无线电监测手段,增强对新型干扰的监测查找能力。

(五)保障无线电安全,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继续加强对重要业务、重要频段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有害干扰,消除干扰隐患,保障无线电安全。继续做好航空、铁路等重要无线电频率保护,针对我国铁路行业改革,加强与国家铁路管理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相关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2015年在我国举办的世界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甘肃宁夏青海三省环青海湖自行车赛等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涉疆涉藏等重点地区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召开重点地区专项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业务技能。配合教育、人社、司法、财政、公安等部门做好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行为。

(六)加强标准规范制定工作

加强标准制定的组织规划和制定实施,完善审查机制,引导相关企业、支撑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做好无线电领域标准的立项、起草、报批等各项工作,抓紧重点标准的落实,督促标准制定单位按进度完成标准制定计划。加强与部科技司的沟通,完善无线电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全国无线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七)维护国家权益,做好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加强边境地区频率协调与管理,巩固和扩大既有协调成果。根据中俄双边协议要求和2014年度中俄通信与信息技术分委会工作安排,继续开展中俄广播业务的边境频率协调,举行2015年中俄频率协调常设工作组会谈。稳妥推进中朝边境频率协调,做好中越、中哈、内地与港澳的相关频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积极寻求与尼泊尔、塔吉克斯坦等建立边境频率协调关系。组织开展边境电磁环境测试、边境电磁环境监测数据库建设,以及无线电台站国际申报等基础性工作,提升边境地区频率协调工作支撑水平。

进一步做好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管理,维护国家权益。根据我国通信广播、导航定位、载人航天、对地观测、空间探测、空间科学等军地航天工程项目对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需求,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推进卫星网络或卫星系统的国内协调、统筹工作和国际申报、协调、登记、维护工作。鼓励卫星操作者的协调积极性,组织与俄罗斯、马来西亚、英国等主管部门间的协调会谈。待《关于加强空间频率轨道资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促进卫星项目工程与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管理工作相衔接,落实好顶层协调机制建设、支撑机构建设和专项经费支持等方面工作。结合航天事业发展,加大储备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力度,对我国地球站进行保护性国际协调和登记。

(八)加强无线电管理宣传和培训

完善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无线电科学知识的学习和宣传,继续组织开展“世界无线电日”、“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启动《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纲要》修订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技术培训。通过举办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培训活动、技术演练,全面提高无线电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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