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大会上,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虚拟运营分会常务副会长于生多表示,协会与三大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一同建立了批发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来适应市场需求。
据于生多透露,动态价格的协调机制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建立批发价和零售价的动态调整机制,第二部分就是价格调整的工作机制,如基础运营商以及各个虚拟运营商设立价格调整的联络员,每月进行一次例会。同时在虚拟运营分会的基础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价格协调方面的会议。
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在会上表示,在2013年5月推动移动转售工作以来,得到了各个行业的关注,以及企业的积极响应,三家电信基础企业非常重视。截止到目前,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已分别与26家、17家、25家民营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工信部分三批向26家民营企业,其中包括浙江和广东各一家发放了试点批文,第四批的转售业务即将发放。
工信部也正努力为虚拟运营商提供更加健康有序的监管与市场环境。据闻库介绍,目前,工信部已经建立例会制度,特别是在初期,针对试点过程当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定期召开由部里机关的相关司局,有电信管理局、保障局、通信发展司,政策法规司、财务司等各个司局,转售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共同参加的工作例会,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和市场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第二加强指导。多次组织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及政策讲解,试点初期举办试点申请的政策培训,批文发放以后,组织企业学习通信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第三简化审批,取消了跨地区移动通信(通信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转售业务试点的备案,改进简化了跨地区码号备案的管理流程,切实为民营企业减轻行政审批负担。
第四规范行为。规范转售企业授权子公司的经营和变更相关信息的行为,要求各个转售企业设立电信资费专区,方便用户查询电信资费信息,以保证客户明明白白消费。
第五放开资费。对包括转售业务内的所有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通过进一步鼓励市场竞争来推动电信资费的合理下降。
第六统一标准。成立移动转售业务标准工作组,特别是新上来的转售企业,都建立了IT系统,每家建立的IT系统标准接口都不太相同。所以为了能够更好的、高效的把这个IT系统能够接进基础运营企业,研究制定了移动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互联业务要求和接口技术等标准和规范。
第七加强协调。针对现阶段转售用户不能正常使用部分银行及互联网服务的问题,近期正在商请中国人民银行共同解决,并要求互联网企业也积极配合解决互联网服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