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正式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民间热盼的“虚拟运营商”牌照终于离落地又近了一步。根据《方案》,三大运营商必须在试点期间与两家以上的民营企业合作,向其低价租借现有的网络和业务,后者可在个性化包装后进行转售。
国内三大运营商同时发布公告,正式启动移动通信(通信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转售业务试点工作,招募民资企业合作。三大运营商均明确了招募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合作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并确定了对接工作的职能部门,分别是中国移动采购部、中国联通总部监管事务部和中国电信公众客户事业部。
业内人士称,“虚拟运营商第一批的获利者将是苏宁、国美、迪信通、天音控股等渠道商。”这是因为那些零售连锁渠道商拥有现成的渠道网络体系和庞大的用户群,在部署虚拟运营业务时无需增加额外的成本。
最晚在10月初以前,三大运营商要至少与6家民营企业达成合作。后者在获得试点批文后,可以从运营商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服务内容,以自有品牌开展包括移动话音、短信、彩信、移动数据等等业务。
《方案》中特别强调,三大运营商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质量、三大运营商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市场上最优惠零售水平、也不得签订排他协议。
根据《方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民营公司,拥有约1年半至2年半的试点期,获得试点批文的转售企业可以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开展移动话音业务、短信/彩信业务、移动数据业务等移动通信业务。由此移动通信市场将引入新的竞争者,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鲶鱼效应,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