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智能手机不得预置恶意软件

2012-06-04 11:31阅读:5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工信部6月1日公布《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拟重点规范管理移动智能终端内置应用软件

工信部在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生产企业申请移动智能终端进网许可时,应说明操作系统、预置应用软件及其提供者等信息。

工信部对移动智能终端不能预装的应用软件类型做出了规定。根据意见稿,生产企业不能在移动终端中安装含有恶意代码的软件;不得安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软件;不得安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的软件。

对于已经获得入网许可的移动智能终端,当操作系统发生较大功能变化或者新增预置应用软件时,生产企业也应向工信部备案。

工信部表示,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的入网管理主要是为了“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工信部研究院发布的《移动终端白皮书》显示,2011年,在中国的移动智能终端市场,Android、ios、塞班三大操作系统占据90%的市场份额,应用商店超过30多家。一些应用软件开发者为了牟利,可能在与生产企业的合作中利用操作系统漏洞、提供恶意软件。

中国移动监测中心数据表明,截至2012年3月,仅广东全省就监测发现手机恶意软件977种,其中“屏蔽10086短信类”恶意软件235种。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