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6月1日公布《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拟重点规范管理移动智能终端内置应用软件。
工信部在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生产企业申请移动智能终端进网许可时,应说明操作系统、预置应用软件及其提供者等信息。
工信部对移动智能终端不能预装的应用软件类型做出了规定。根据意见稿,生产企业不能在移动终端中安装含有恶意代码的软件;不得安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软件;不得安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的软件。
对于已经获得入网许可的移动智能终端,当操作系统发生较大功能变化或者新增预置应用软件时,生产企业也应向工信部备案。
工信部表示,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的入网管理主要是为了“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工信部研究院发布的《移动终端白皮书》显示,2011年,在中国的移动智能终端市场,Android、ios、塞班三大操作系统占据90%的市场份额,应用商店超过30多家。一些应用软件开发者为了牟利,可能在与生产企业的合作中利用操作系统漏洞、提供恶意软件。
中国移动监测中心数据表明,截至2012年3月,仅广东全省就监测发现手机恶意软件977种,其中“屏蔽10086短信类”恶意软件23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