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培育万名“村级文化带头人”,是安徽省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的有益探索。选拔“村级文化带头人”的标准,包括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艺术文化,自觉抵制庸俗、低俗、媚俗文化和不良风气;热爱文化事业,长期致力于地方文化建设,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成绩显著;有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等方面的特长,能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等。
经过申报、初选、征求意见、逐级推荐等程序,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复核后,将于2020年1月命名“安徽省村级文化带头人”并颁发证书。“村级文化带头人”命名周期为3年,将依据《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主要用于活动组织、服装器材租赁等。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艺术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组织活动不力、示范带头作用发挥较差、演出艺术活动出现导向偏差或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者,将被撤销命名、取消补助。
安徽省将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座谈交流、调研学习、培训辅导,提升“村级文化带头人”文艺素质;组织发动文艺家与部分“村级文化带头人”结对共建,通过“深扎”活动、文明实践、联合演出等形式,推动文化工作者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中国农民歌会以及“三下乡”“乡村春晚”“送戏进万村”等文化品牌和活动将推荐“村级文化带头人”参加展演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