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故宫”商标注册于1981年7月,是由天津市大港蚊香厂注册的,如今已因期满未续展注销。此后的14年间,四川故宫御窖酒业公司、沈阳澳华制药公司、浙江中烟公司、北京海淀迪赛通用技术研究所都注册过“故宫”商标,其中有的至今仍有效。直到1995年12月,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才注册了“故宫紫禁城”商标,1996年2月,故宫博物馆注册了“故宫”商标。
2016年前,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博物馆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故宫博物馆只注册了“故宫”“紫禁城”“御膳房”“宫”等7个商标,近两年又陆续注册了“故宫博物院”“故宫冰窖”“故宫书店”等商标。仅仅2018年,故宫官方下属企业及授权合作企业就申请了413项商标,占二十多年来全部申请量的63.8%。尽管总量仍不多,但保护力度很大。比如“故宫”“紫禁城”和图形“宫”申请注册的类别涵盖了全部45类商标,且不仅申请中文商标,亦注册了相对应的英文商标。
2006年,“故宫”和“紫禁城”两个商标又在三个商品类别上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我国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保护,他人将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禁止他人注册和使用。
一些司法案例也体现了对“故宫”商标的保护。2009年,一名玉石商人申请注册“国玉建极绥猷”商标被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理由就包括:“建极绥猷”为故宫太和殿正中匾额上的文字,最早为乾隆御笔,原物已无法找到。因此,申请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从而造成不良影响。
1994年,艺术家胡晓丹创作了一部以服饰美反映建筑美的服装展演作品“流动的紫禁城”,此后21年在50多个国家地区演出。2017年,胡晓丹旗下公司申请将“流动的紫禁城”注册成商标被驳回,理由即是与故宫博物院的“紫禁城”商标近似。有些情况下,两个类似的商标,是后者故意蹭在先商标的热度,还是纯属巧合,很难区分。
这样的案例可能还会出现。作家常怡2017年创作了一部畅销的童书作品《故宫里的大怪兽》,此后被改编为广播剧、音乐剧。2018年7月,江苏原力影业有限公司宣布启动《故宫里的大怪兽》影视、动画剧集、游戏、衍生品的全产业链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