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整个文化产业而言,2003年也是很重要的一年。这一年9月,当时的文化部制定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并将演出、影视、音像、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网络文化、图书报刊、文物和艺术品以及艺术培训等九大行业纳入文化产业的管理范围。
2004年,由国家统计局制定出台《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其中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包括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层面。
体制改革毕竟涉及很多事,人事啊,市场啊,改革成功还是会失败?文化属于事业还是属于市场等争论一直存在。当时,我的朋友中还是有一部分人认为“事业单位”是最好的保障,市场化商业化的项目探索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态度。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基本任务后,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才越来越快,但在文化体制改革所出台的文件和相关领导同志的讲话中从来就没有提过“文化产业化”。
在文化体制改革多年的不断深化中,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艺术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艺术市场化已成为经营性文化企业的一个方向。以新闻出版的改革为例,2011年3月,全国10万多家国有印刷复制单位、3000多家国有新华书店全部转企改制;已有1251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和注册为企业法人,在此基础上,还组建了100多家报刊集团和出版传媒企业集团。
2009年开始,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诸多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自2009年到2013年,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文件,大大小小共出台了约20个,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与《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尤其是后者,对企业来说最具执行力。众所周知,因文化产业的轻资产属性,产业项目融资并非易事,文件的出台在一定程度推动了资本对于文化企业的青睐。
2013年12月,文化产业中长期本外币信贷余额达1574亿元;185家文化企业注册发行的债券余额达2878.5亿元;77家文化企业在沪深两地资本市场上市。到2013年末,全国各类型的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57只,募集规模超过13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