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明星税务及天价片酬相关政策逐步收紧

2018-12-02 01:00阅读:5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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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此次会议重点强调了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工作的方向导向,其中,多次提及对明星高价片酬、收视率造假等问题的态度。

要坚决向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低俗媚俗、高价片酬等说“不”,合理控制明星、嘉宾片酬额度,坚持在全行业执行“四个坚决不用”的标准,严把内容关、导向关、人员关、片酬关,确保社会责任得到履行。

事实上,在今年8月中旬,优爱腾三大平台已联合6家影视公司发布声明称,未来无论何种咖位的明星,一部剧的总片酬(含税)将不得超过5000万元。此后在9月底,明星参与综艺节目的薪酬也受到调控,“单期节目单人片酬不超过80万元,常驻嘉宾一季节目总片酬不超过1000万元”。

继续保持对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突出问题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大惩戒力度,加大公开警示、行政处罚、联合惩戒。此外,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文艺阵地统筹管理。实现网上网下统筹管理、同一标准的要求,加快建立网台联动的管理机制,统一执行标准。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电视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加强电视节目题材把关,加强对播出平台的监管。确保网上网下节目在导向、题材、内容、尺度、嘉宾、片酬等各方面执行同样标准,绝不给问题节目留下空隙和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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