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明星“限薪令”落地

2018-11-16 10:23阅读:4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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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薪酬方面,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至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电视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具体到电视剧而言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提出惩罚措施,如果制作机构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嘉宾薪酬情况,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可谓是一记重拳。从公开资料来看,近几年明星的薪酬飞涨,已经成为行业顽疾,严重影响制片成本。根据领骥影视年报披露,钟汉良主演《一路繁花相送》,2016年时片酬就达到5000万元,单集片酬高达166万元。而该片豆瓣评分4.5分,仅7000余人参与评论。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根据新丽传媒的招股说明书披露,2016年支付给天津欣喜相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女主周迅方)的《如懿传》剧组劳务费用为5350万元,支付给东阳横店连俊杰影视文化工作室(男主霍建华方)的劳务费用为5072万元。这意味着仅两位主演的公开片酬占总制作成本的比例接近35%。

顶级明星供求紧张的问题不消除,影视行业融资难的困难不解决,就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演员薪酬现状。影视行业的制作周期长,现金流紧张,在一部剧立项时就要先拿到一部分预售费用。

可是购剧平台如何衡量这部作品的价值呢?只有看演员、导演的知名度,导致作品估值唯明星论的趋势愈演愈烈,因此制作方不得不依赖明星,他进一步表示,“为的不是收视率,而是将这部剧卖个好价钱”。因此,名气大、演技差的演员也通告不断。“限薪令”传出后,有的明星根本没降价,要求公司换个名目进行补偿,更有甚者要求通过境外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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