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文化部门指导北京、天津等地文化执法部门查办宣扬色情、赌博、违背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类网络游戏案件20件。有的游戏中女性角色形象暴露,含有宣扬色情的禁止内容;有的游戏情节允许玩家“刑讯逼供”“贪污受贿”,含有违反国家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禁止内容。
我国19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近1.7亿,约占全国网民的22.5%。随着“触网人群”的年轻化趋势,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游戏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网络游戏的青少年玩家日益增长,沉迷游戏的“熊孩子”也屡见不鲜。为扩大游戏产品知名度,一些网游厂商采用首充送礼、限时促销等类似商场打折的手段,既让游戏玩家尤其是未成年玩家觉得有吸引力,也给游戏开发者和运营者带来直接利益。
针对网络游戏突破内容底线的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李秀香建议完善游戏内容审核与分级管理机制,引发代表委员热议。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练育强表示,现行《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有5项条文涉及未成年人,但规定过于原则化,处罚力度也较轻,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人。练育强建议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各主体职责;同时,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可以采取专家委员会制度,从文化、教育领域以及家长、青少年公益组织中,邀请代表共同组成专家委员会,针对游戏内容进行审核评估,无法通过审核的游戏禁止在网络上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