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发布<博物馆条例>实施意见 鼓励开发文化产品

2015-03-21 02:50阅读:2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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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博物馆条例》将于3月20日起施行。国家文物局在《博物馆条例》实施首日对外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博物馆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共七条,从提高属性认识、鼓励社会参与、强化专业指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文化产品开发以及严格依法行政等方面,对《博物馆条例》的贯彻执行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意见》鼓励博物馆(博物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足藏品的生动元素开发注重实用性、体现生活气息的文化产品,同时要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博物馆文化产品的创意开发,推动博物馆联合社会资源,培育创造博物馆文化产品特色品牌,增强博物馆文化产品在文化产业和消费体系中的竞争力。

《意见》提出,要坚持博物馆的公益属性,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意见》规定,博物馆展厅(室)面积应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原则上不宜低于馆舍建筑面积的40%或小于400平方米。博物馆藏品应真实可靠且来源合法,原则上不应少于300件(套),此外,博物馆不得从事文物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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