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企改制是实现出版产业化发展根本途径
目前,85家高校出版单位完成或即将完成体制改革工作,占高校出版社的83%,中央党政部门出版社转制重组工作方案已经中央批准,改制工作已经启动,地方70多家出版社实现转企改制,246家图书出版社、上千种经营性报刊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组建了24个出版企业集团公司,30个省级新华书店系统转企。但是当前,由于还有一部分出版社由于体制上事业和企业不分,机制上事业和产业不分,真正能够称之为产业的只有实行了企业体制的印刷复制业和发行业(全国新华书店仍有部分还实行事业体制)。作为出版业的上游,传统出版业除了少数完成了整体转企改制外,基本上还处于事业体制,还游离于产业之外,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产业类型,直接影响了出版业向产业化发展。
体制障碍制约产业发展
从当前出版单位的情况来看,体制问题影响我国出版业向产业化发展的主要问题是:
1.出版单位作为事业体制从属于政府系列,出版单位既办事业也办企业,存在体制上事业和企业不分,机制上事业和产业不分,相当于政府既办事业也办企业,决定了出版单位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和经济保障,无法独立走向市场。表现在管理方式上,目前出版单位基本上都是在政府部门主管、主办单位的管理下开展工作,不能独立履行市场主体功能。在经营方式上,出版单位靠政府的政策和经费扶持以及对教材、教辅的市场垄断求生存的依赖性较大。从目前全国各出版社单纯的出版利润构成来看,教材、教辅的利润比例约占80%,系统发行类出版物和自费出书约占10%,市场图书约占10%。前两者属于政策性经营项目,长期以来靠政策和政府扶持,只有后者属于市场化经营。从中不难看出,出版单位的经济构成中市场成分不高,市场功能严重不足,对政府和政策扶持的依赖性依然十分严重。
2.出版单位的事业性质,直接导致了出版单位的经济性质和经济归属难以明确划分,决定了其产权制度不明晰,影响了作为产业发展必需的企业内在经济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发挥,决定了出版单位在产业和产业化发展方面缺乏产业运行所必需的内在价值需求和市场条件。当前,出版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应该说不是没有市场,而是缺乏对市场规律的探索和经营,缺乏市场化运作。而出版单位的事业体制恰恰就是走向市场的主要桎梏。主观上,事业体制保护造成了出版单位市场主体功能缺失,自主经营能力不足,市场运作能力不强,习惯于计划经济时期的等、靠、要的思维方式。客观上,造成缺乏自主创新、科学发展的有效机制。经营上,依靠地方政府对出版、发行的保护政策和事业体制下的资金扶持,依赖行业垄断以及对地方出版、发行市场,特别是教材、教辅的占有率。
3.出版单位事业和企业不分,不利于出版业实现从事业型向产业型、传统基础型向开放型的跨越式发展。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出版业不论是同新媒体产业的竞争还是同行业内竞争,都不仅仅是内容的竞争、技术手段的竞争,而是将更集中在出版内容的多元化和出版形式的多样化方面的竞争、新的出版商业模式的竞争、经济运营模式的竞争。出版业只有努力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发展模式,拓展出版产业链,才能走出一条新的更适合出版发展的路子。
必须牢牢把握出版业主阵地优势地位
应该看到,传统出版业虽然存在一定的体制和机制缺陷,但是,作为党和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要阵地,传统出版媒介具有新媒体产业所不具备的相当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丰富的宣传出版资源。一是拥有正规理论出版资质,是宣传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阵地。二是拥有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意识形态领域引领社会思潮的独特地位和正规资质。是宣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主渠道。三是承担国内所有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教材、教辅的出版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重要平台。四是拥有辞书及各类工具书的正规出版资质,是我国基础性文化出版的主要担负者。
有一支富有经验的正规出版人才队伍。传统出版业汇聚了大批的出版专门人才和各方面专家队伍,是理论界、学术界、医学界、教育界、艺术界等各类文化专门人才的汇聚地。
传统出版体系拥有传统传播业的主打市场。尽管新媒体传播业对传统传播业形成了强大的市场冲击,但新阅读方式永远无法完全取代传统阅读方式,新媒体市场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市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无法取代传统出版业。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是破解改革难题途径
有优势,为什么推进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还步履维难?其主要原因既有出版单位主观上主动性、积极性不高,畏难情绪较大,大多持等待、观望态度等问题,又有改制的费用,转制后行政土地转变为经营性用地需缴纳巨额土地出让金,转企改制后税收大幅增加,使大部分出版单位的经营状况短期内难以承受,以及转制人员身份置换后的待遇收入相对降低等客观问题。
为此,笔者认为,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稳步推进,是破解改革难题的途径。
首先,政府积极研究出台鼓励转企改制的措施,切实解决土地出让金和税收,以及转制人员身份置换后的待遇等等一系列影响改革进程的客观问题。
其次,明确划定标准,对负债率高、资不抵债,确无生存必要的经营性出版单位,实行“关、停、并、转”和退出政策,一批被“关、停、并、转”的经营性出版单位,将减少出版社总量,盘活出版业存量。
第三,对经营状况尚可,但确无资金力量解决改革成本的经营性出版单位,在确保出版单位的意识形态属性不变和国家控股的地位以及国有资产保值的条件下,有条件地允许社会和民间资本通过兼并、重组、参股经营性出版单位,充分利用社会和民间资本,解决改革成本问题。
第四,支持和鼓励行业内收购、兼并、重组、整合,由有资本实力的出版单位对资本力量薄弱的单位进行资本输出改造,行业内化解改革成本。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推动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是实现出版业向产业化发展的最根本和最有效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把出版业向产业转型和向产业化发展纳入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