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于2016年11月起,也对金融科技公司启用了“监管沙箱”。“监管沙箱”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是:缺乏相应的监管规则,或者有相应监管规则但由于初创公司技术的性质使其一开始无法达到规则的要求。目前,新加坡金融监管局已经为超过250家进入“沙箱”的公司提供了指导。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沙箱”。“监管沙箱”很重要的特征是可以推倒重来,把风险控制在重要的领域。这次试点一开始就设计了风险补偿和退出机制。
但与其他国家的“监管沙箱”不同的是,目前,我国“监管沙箱”纳入的将是持牌机构。央行营管部副主任曾志诚介绍,进入“监管沙箱”的必须为持牌机构,这是底线,不会纳入网贷、虚拟货币等机构。与此同时,不排除有金融科技公司与持牌机构合作推出的项目进入。
目前已批复46个金融科技试点项目,涉及参与机构和企业77家。获批的46个金融科技试点项目中,未来可能会有部分进入北京的“监管沙箱”。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10省市)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2019年10月12日,人民银行等6部门批准在北京首先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12月5,试点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