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限价同时防止“避税”

2019-12-16 06:48阅读:7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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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成本主要由楼面地价、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及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组成。利润是指商品住房开发经营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利润,平均利润率为6%-8%。税金按国家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商品房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对不得计入商品住房价格的费用进行了特别规定,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罚款、经营性设施建设费、安装费、办公用房均不得计入商品住房价格。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虚增成本的现象。一方面是为了达到到避税的目的。另一方面,虚增成本还可以提高定价。上述文件出台后,可以有效管控这两个方面。

限制利润的做法,有助于防范房企随意虚高报价、过度追求利润等做法。对于一些类似财务和营销等费用过高的企业来说,利润自然也难以做高,这也会鞭策房企积极进行科学的项目投资和操盘。目的是为了管控房价上涨。

相比简单的限价,限制利润率的做法更加复杂,动态指标更多,拿地成本、建安成本、配套成本都会有很大的变动空间。上述政策对前期低成本拿地的房企影响较大。从这两年来看,限价政策中各地政府对地价的把控是关键。此次对利润率的管控,是一种限价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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