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合法化”

2019-08-29 07:19阅读:6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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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来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确会对土地供应格局产生重大影响,推动土地供应格局由一元化向二元化发展,但这种影响却是逐步的、渐进的;如果仅从中短期来看,其对于土地市场的冲击非常有限,因为入市并非无条件和随意的,不仅要符合规划,入市土地的总量也会有相应年度计划。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尚未放开集体建设土地入市进入住宅领域,所以,目前对城市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过于直接的影响。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此次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删去了从事非农业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但事实上,打破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要先征收为国有的规定,于两年前已率先“露脸”。

2017年8月份,原国土资源部会同住建部确定首批13个城市试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随后,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今年年初联合公布《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原则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至此,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数量已增至18个。未来,集体建设用地有望逐步从住房租赁市场到房地产开发放开,以实现中央提出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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