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更高水平的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速度方面,上海此次也出台了5项内容,包括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范围,扩大至境内外机构在本市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支持设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服务体系,为跨境贸易提供人民币融资服务;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推动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加快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建设,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支持金融机构为大宗商品现货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等。
为了完善服务业国际化交流合作机制,构筑国际人才集聚高地,上海还将探索缩短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完善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管理;探索允许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规划等领域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备案后,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加快培育服务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探索允许境外专业人才在自贸试验区参与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并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执业;在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的试点中,适当降低外籍律师相关资质要求;试点设立招收长三角外籍人士子女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
下一步,上海将积极争取各项开放措施落地,充分做好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储备。他强调,在狠抓《若干措施》各项开放措施落实,及时做好总结评估的同时,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服务业进一步开放的措施建议,做好政策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