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业、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实践,进一步坚定了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信心。共有来自54个国家和地区的215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41家外国银行法人,115家外国银行的分行和153家代表处,外资银行的营业机构已经达到982家。同时,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59家外资保险机构和14家外资保险中介机构,下设分支机构达到1800多家。
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机构参与中国经济发展和提供的服务已远远超出其资产份额所反映的价值。近年来,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各项金融业开放措施正在陆续落地,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已表达了在华进一步发展和扩大投资的意愿,并已有多家外资金融机构提出了准入的申请。
要进一步优化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按照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原则,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准入条件,不断地扩大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空间。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外资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将更多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程序,优化监管的规则。
中国金融已经站立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处在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化的新阶段,面临许多新机遇、新任务。不过,从国际来看,随着我国金融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推进、金融国际竞争与合作不断深化,科技和金融成为外部压制我国发展的主要利器。对此我们要提高警惕,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