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根据2009年的扣除政策,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比例有明显提升。其中,财险公司由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计算限额提升至18%;寿险公司由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含本数)计算限额提升至18%,分别提升3个百分点和8个百分点。
“该措施将大幅降低保险企业的税收成本,缓解经营压力。”在财险方面商车费改带来的市场费用率普遍提升、寿险方面行业整体转型长期期缴业务的当下,手续费及佣金指出成为各家险企展业成本构成中重要的支出项目。
对于寿险业,首年期交新单保费占比越高,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占当年保费的比例就越高。从原来的税收政策来看,扣除比例较低的同时,超出部分也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这就进一步增加了期交新单占比高的公司的纳税负担。新政策分别提高了产寿险业限额扣除比例,并允许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大大减轻了保险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对中小险企降低税负的效应将尤为明显。超额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充分考虑了期交保单手续费及佣金提前支付与前高后低的特点,有利于发挥寿险业的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
新政策对期交新单占比高的险企减税作用更为明显,将为寿险业的转型提供更好的税负环境,增强险企特别是中小险企的抵御现金流风险的能力。在财险市场,商车费改带来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也使得险企不断推出新的手续费标准来争抢市场“蛋糕”。新政策有助于减缓财险行业(主要是车险业务)综合成本率上升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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