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授权清单类似于“正面清单”

2019-05-06 11:43阅读:16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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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公司”和其他国企进行授权放权,需要金融顶层设计进行全方位的配合。在此次发布的文件中,明确提出用制定出台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的方式,厘清哪些事将由国资委、财政部等出资人代表机构管;哪些事将由企业自己管。

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要实行金融清单管理。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以内事项要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原则上不干预企业经理层和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这里提出的国资监管清单用“正面清单”形容更为贴切。由于是出资人监管,因此更多体现出正向监督的特征,也就是对国资出资人代表机构权力和责任的一个界定。

2019年度的清单有望很快公开,就是授权放权清单,现在正在研究过程当中,相信很快会公布。这个清单是2019年度的,将来每年根据情况进行调整。通过制定清单,在怎么界定好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边界,在战略规划、薪酬管理、选人用人、产权管理等方面,分类明确授权放权的事项。

此次文件中放权授权的相关内容涉及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权、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权限,一般来说这主要是董事会的职权,因此,文件的有关内容让“两类公司”的董事会职权真正落了地。一个比较突出的亮点是明确了“两类公司”有选人用人的权限。

比如,文件强调,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负责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不含中管企业),积极探索董事会通过差额方式选聘经理层成员,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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