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池业务作为现金管理业务一直是外资银行的强项,因为一旦跨境公司将资金池设立在该行,那么该集团旗下的各个成员的存款、结算基本都会落地到该行,这种资源不平衡的情况是此前国内银行十分担心的。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将资金总部设立在国内,国内银行十分需要国内也推出类似的跨境金融资金池的政策。
在此前,人民币和外币跨境资金池遵循两套不同的规则,本外币资金池的管理有别,在主管部门、准入条件、报备形式、管理方式上都有着很大差异。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的主管部门为人行,目前有全国版、自贸区版、上海自贸区全功能型资金池(基于FT账户)等多个版本并存。而外币资金池的主管部门为外汇管理局。
因为主管部门和规则的不同,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同一跨国集团企业或财务公司需要同时设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和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两套资金池才能同时满足本外币资金的金融跨境调拨需要,前者是向人行报备而后者则是向外管局备案。而一般大型跨国公司境外的财资中心大多已经在海外设立有资金池,而国内的资金池设立后很可能是作为境外虚拟资金池的一个子池,资金调拨出境后即掉期成美元。本外币资金池规则的不同给跨国公司在境内组建和使用跨境资金池带来了不便。
将对此前外汇资金池的升级,允许人民币资金也可以入池,并且在规则上更加接近于此前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即主要通过宏观审慎管理来控制流入和流出的额度,进行总额控制,同时为额度内的跨境资金调拨提供便利,满足了跨国企业提出的诉求。从本次跨境资金池的具体变化看,虽然对跨境企业境外资金带来利好,但监管并未放松行业限制。除了财务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仍然不得组建和加入资金池,这一要求与此前监管文件保持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