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营资质 大病保险和重疾险有这些区别

2019-03-01 09:26阅读:18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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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某保险公司没有入选大病保险资质名单,我买的重大疾病保险有啥影响”,“某畅销重大疾病保险的承保公司失去这一业务资质了,意味着这家公司要凉?”日前,据银保监会公示的最新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显示有七家保险公司在此次丧失相关业务资质,“大病保险”和“商业重大疾病保险”概念的混淆让不少网友抛出上述疑问。实际上,大病保险解决的是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畴。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一方面可以获得保费收入,如果经营得好还可能有结余,并以适当的比例分享该结余;另一方面,参与该项业务后,保险公司可以有机会面对更大范围的城乡居民,销售公司的其他相关产品以此拓展业务。

大病保险不是商业保险

随着商业健康险的不断普及,重大疾病保险的市场接受度越来越高。一些重大疾病保险以“大病保险”的简称频频出现,让不少网友对大病保险概念产生混淆。不过,此大病保险,并非彼“大病保险”。保险公司开始被引入经办大病保险业务。在2013年3月原保监会的公示中,有34家保险公司在列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到了2014年,大病保险制度进入全面推开阶段,16家公司在全国27个省(区、市)265个地市开展了大病保险。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需参与投标政府采购开展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预投标、投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依次向当地监管机构报告投标情况,报告应及时、准确、真实”“保险公司中标后,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与投保人签订大病保险合作协议。大病保险合作协议的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大病保险合同内容可每年商谈确定一次”。“大病保险最早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期,从缴费和补贴中切一块给保险公司,以提高运作和报销水平,此后合并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属于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引入保险公司经办大病保险业务。”他认为,大病保险的商业可持续性,是其与纯市场化的商业健康险的最大区别。

据悉,大病保险业务开展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此前,国家及地方政府给予了大量补贴,但承办公司还要缴纳0.95%的保险保障基金,造成了承保公司大幅亏损的情况。此后该项基金予以免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保盈利情况各家不尽相同。

入选有基本门槛要求

2015年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2016年为“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政府加大投入,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2017年为“符合规定的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业务,一方面可以获得保费收入,如果经营好还可能有结余,并以适当的比例分享该结余;另一方面,参与该项业务后,保险公司可以有机会面对更大范围的城乡居民,销售公司其他相关产品拓展业务。因此有很多公司有动力拓展这块业务。”而在此次银保监会公示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中,就新增了东吴人寿、吉祥人寿、利安人寿、泰康养老、国元农险五家险企。

在保险公司能否取得大病保险经营资质,还需满足一些基本的门槛要求,除专业健康险公司外,保险公司有注册资本低于20亿元且净资产低于50亿元;及偿付能力不达标两种情形之一,将不被列入大病保险资质名单。值得一提的是,得益于国元农业保险2018年3月增加注册资本金至21.04亿元,此次得以满足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资本金要求。吉祥人寿2018年四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此前的85.43%上升至182.64%,满足偿付能力的要求。此次未列入相关业务资质名单的七家公司中,亦不乏未能达到上述要求的保险公司。

大险企是大病保险推广主力

对于平安人寿此次未入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中国平安(601318)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经统筹协调人身险公司中由平安养老保险负责资质申请及相关业务开展。事实上,以中国平安为代表的大型保险集团、产寿险公司是在实践中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主力。

中国人寿自2003年率先参与新农合经办管理,多年来探索创造了“新乡模式”“番禹模式”“洛阳模式”和“郑州模式”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经验。截至2017年9月末,中国人寿已承办26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4.2亿人。此外,各大险企2017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国太保承办大病保险覆盖全国15个省市,服务人群6500万人,累计赔付超71.19万人次,累计赔付金额达49亿元。平安人寿为内蒙古、广西等地的510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了总保额高达1.88亿元的保障。平安养老险实现44个国家贫困县大病保险全覆盖,服务参保人数近一亿,累计赔付16万人次,累计支付赔款超4.3亿元。中国人保大病保险覆盖29个省、194个地市,服务4亿人次。

那么,暂不被列入大病保险资质名单的公司,对于相关业务会有什么影响呢?

“保险公司在暂不被列入大病保险资质名单期间,不得承办新的大病保险项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退出大病保险项目的,应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选择其他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承接原大病保险合作协议。”对于退出相关业务资质的保险公司而言,根据其开展业务的体量,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不同,比如是否希望此类政府性业务支撑其他业务开拓,影响各不一样。几家未入选公司实际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占比并不大。将继续对大病保险资质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纳入资质名单,将不再符合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调整出名单,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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