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探索建立“三农”财政金融协调合作机制,加强合作的顶层设计和中长期合作机制研究,以及建立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融资指导服务机构,为乡村各类创业主体提供融资服务。实践中,纵向看,对于行业内涉农资金,需要进行“整合”;横向看,对于行业间涉农资金,需要进行“统筹”。
就涉农口行业内整合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一个部门管理的不超过3个。按照“约束性、指导性”两大任务,省级层面对中央和省级安排的支持“三农”领域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及扶贫等方面的资金进行了归并,按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业生态保护、水利建设、扶贫开发六大类设置了专项资金。
预算执行上,省级会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确保金融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并且,会提前下达下年度涉农专项资金,提前资金额度与其前一年度执行数之比在70%左右。省级赋予了地方在涉农资金使用上更大的权限,但也加了“约束”手段,如建立专项预算动态调整机制,以解决专项只增不减的政策“固化”问题。
至于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则是省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为载体集聚资金,搭建如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水利)科技创新与推广、水利基本建设、扶贫开发等平台,由牵头部门汇总统筹提出资金使用方案,逐步实现同一工作事项由一个行业部门统筹负责,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交叉重复问题。
2018年建立制度框架,基本实现了行业内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提升县级政府支农统筹能力非常关键,目前省级正在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不断赋予县级相机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比如,县级应编制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经县级政府同意后实施。
而在“顶层设计、纵向执行”等制度稳步建立中,江苏也明确要求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利用好“政务平台”,建立涉农资金信息共享、公开平台。对地方而言,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方案、管理办法、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等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明确不同层级公告公示的具体内容、时间要求和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