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可分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土储债)、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棚改债)以及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等。目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已经提速,河北省发行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期专项债券,规模合计约77亿元。此外,河北省还发行了第十八至第二十三期总规模约107亿元专项债券。
云南省发行了规模超过百亿元的专项债,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债券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分别为89亿元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规模17.5亿元的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以及47亿元收费公路债。内蒙古自治区发行规模约22亿元专项债券。与之相似的是,黑龙江8月专项债发行规模也超过百亿元,分别为12亿元的收费公路专项债,规模为3亿元的棚改专项债,以及规模约99亿元的土地储备专项债。
按照财政部的部署,8、9月将是专项债发行高峰。据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姜超团队统计,截至8月20日,8月各地已经发行出来的新增专项债规模已有1610亿元,还有1410亿元披露了发行文件,近日将完成发行,合计已超3000亿元。新增专项债将转为年内地方债发行工作重心,并且8~10月份将是集中发行期。
按照72号文要求,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8月各地已经发行出来的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已经有1610亿元,还有1410亿元已经披露了发行文件,近日将完成发行,合计已经超过3000亿元。今年专项债新增额度安排了1.35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将转为年内地方债发行工作重心,并且8~10月将是集中发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