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年来上海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和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伤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上海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58.06万人,同比增加1.5%。2017年全年,上海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数63950人,同比减少2.1%;工伤保险人均享受水平46916元,同比增长5.0%;上海市各区共作出工伤认定结论48205件,作出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39021件,同比分别减少4.6%和6.7%,降幅较为明显,且连续第三年下降。
当天,上海市2018年工伤保险主题普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走进建筑工地与工业园区,通过宣传横幅、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答疑等形式,向市民集中宣传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工伤保险待遇等知识,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本次宣传活动以开展“工伤保险进央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为抓手,辐射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旨在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提高工伤保险政策知晓度,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全力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近年来,上海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体现出用人单位缴费负担进一步减轻、工伤职工待遇标准稳步提高、建筑业按项目参保持续推进和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四个特点。据了解,上海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50%。降率后,上海工伤保险平均费率水平将降低至0.22%左右,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
同时,2018年上海伤残津贴最低标准调整为:致残一级6426元/月、致残二级6036元/月、致残三级5672元/月、致残四级5319元/月;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56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85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140元/月;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40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1426元。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自4月1日起调整为30元/天。
2015年起,上海切实改变建筑施工人员长期游离于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情况,打破了建筑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参加保险投商保、发生事故靠私了”的传统定式。经过3年多的政策宣传、普及和引导,上海建筑施工企业已经逐步接受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理念和做法。2017年全年,上海市共计有4255个建设项目新办理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涉及建筑业职工约80万人,基本实现了新开工项目100%参保的工作目标。
上海市人社部门负责人表示,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民生为本,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全面推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的不断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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