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此前已制定《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工作方案》,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控制指标,对不同行业类型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去年的标准,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5%,重点金融监管线为70%;国有非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70%,重点监管线为75%;国有科研技术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0%,重点监管线为65%。国有企业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的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
2018年的标准将自上述水平下调5个百分点,同时要求各企业集团负主体责任,对所管控的分子公司也要制定负债管控指标,通过分类管控使总体负债率在现有水平上稳定下降。同时,国资委针对警戒线和偿债能力,把98家中央企业进行业务分类,将超过了警戒线,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且偿债能力较弱的金融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对纳入重点管控的企业又进行分类管控,再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重点关注的,指负债水平超过警戒线,但偿债能力、流动性、盈利能力还可以的企业;第二类是重点监控类,指比重点关注类企业杠杆水平更高一些的企业;第三类是特别监管类,是一些必须采取严格管理措施的企业。对这三类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包括对开支规模、投资规模、薪酬、成本费用(招待费、管理费等)的从严控制。
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已降至66.3%,较2013年下降0.4个百分点。其中,62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2016年实现下降,中国航发、东方电气集团、中铝公司等40家企业的降幅甚至超过1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6月末,央企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6%,较年初又下降0.3个百分点,同比则下降了0.5个百分点;带息负债总额同比增长4.9%,增速较年初下降2.3个百分点,低于权益增速3.9个百分点。有59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比年初有所下降,其中29家企业的降幅超过1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通信、军工、航空运输、机械、建筑、冶金、矿业等行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年初下降超过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