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成交额连续两年增长1倍以上,现已成为我国外贸创新发展的新亮点、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创新创业的新平台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载体。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仍处于高速发展期。在面向全国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基础上,新设一批综试区,有利于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新经验新做法;有利于逐步完善促进其发展的监管制度、服务体系和政策框架,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有利于培育外贸新动能,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2017年跨境电商整体交易规模(含零售及B2B)达7.6万亿元人民币,增速可观。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贸易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跨境电商交易贸易规模有望增至9万亿元。在“新消费”观念和消费升级潮流的冲击下,商品质量更有保障的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保持快速增长,随着平台物流水平和供应链打造逐渐完善,未来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
跨境电商迅猛发展的趋势在国家层面也得到了充分的鼓励和重视。早在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国务院就曾先后分两批批准设立杭州、天津等13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本次国务院的批复要求,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为目标,复制推广前两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
发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跨境电商试验区建设最主要目的是希望对地方产业发展形成带动作用,对经济增长形成辐射,跨境电商的特点是成本低、效率高,对进出口有明显促进作用。但是,推动跨境电商发展需要物流、资金、税收、通关、法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体系的完善,这也是需要试点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