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评级机构作为中介机构,既要为发行人服务、从发行人处获得评级收入,同时也要对投资人及其他评级使用者负责,在各种复杂的服务与被服务的相关关系中,产生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而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影响着评级的独立、客观、公正。
应充分揭示受评对象风险、客观表达评级机构中介意见,但在实践中却成为了“美化”甚至“宣传”评级对象的平台。“特别是对于发生级别变动的项目,从看不出调整的理由和依据,部分报告仅更新年度数据、与上年内容大同小异。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债券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如今债券市场上存在个别评级机构向其评级客户提供所谓“咨询服务”的现象,其收取的服务费远高于评级费用,扰乱市场秩序。
左手评级,右手咨询,在这样的利益关联下,很难相信评级机构得出的级别、出具的报告还能够保证其独立、客观和公正。目前,评级市场的行政规章、自律规则均对评级机构提供附属业务有明确的禁止性要求,比如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第十五条规定“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不正当交易、商业贿赂以及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影响信用评级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是否属于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或建议,目前尚待监管机构调查确定,但评级机构合法合规开展业务,是作为一个市场参与者最基本的要求。去年以来,各监管机构对评级乱象的打击力度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