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在酝酿了十余年之后,我国终于决定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试点地区选在了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这意味着我国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于个人而言,在已有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年金之外,还将拥有一个商业养老保险账户,其中的缴费将享受税收递延的优惠。目前已经陆续有许多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应的养老保险产品,并在试点省市开售。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中国居民的未来养老保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其实质上仍是一种商业养老保险,即在退休前进行缴费,保费进入个人专用的账户进行投资,在退休时按年或按月进行领取。但它与传统的养老保险的区别在于,所需缴纳的保费为税前扣除,计入该账户的投资收益也暂不征收个税,等到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对于纳税人而言,现阶段可以减轻缴税负担,领取时所缴纳的税金相比现阶段也会少很多。同时,还帮助个人建立起为退休储蓄的习惯。
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分为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来统筹收取和支付,这其中又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17年度统计公报的数字来看,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91548万人。基金结余为50202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为40293万人,基金累计结余为43885亿元。
第二支柱是企业补充年金,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共有8.04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保职工人数为2331万人,基金累计结存为12880亿元。
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这一支柱一直发展比较缓慢,规模也较难估计。目前我国人身险市场的主要产品为分红险和万能险等投资产品,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占比相对较小。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过大,基金存在巨大的可持续压力;企业年金覆盖面太低,基金累积金额不够;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规模太小。可以说,此次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非常关键的一环。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自1997年改革以来,始终存在着一条腿走路的问题。基本养老保险所占的比重过大,第二、第三支柱一直无法给予有效的补充。在老龄化问题加剧的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压力越来越大,可持续性受到了严重的挑战。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出,完善了我国现有的三支柱体系。虽然短期仍然无法改变现有的问题,但可以给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提供时间和空间,有助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顶层设计。
其次,从公司的层面看,我国人身保险公司目前大多以分红险和万能险产品,保障型的产品不足。其中的一个问题是缺乏对长期的死亡风险的对冲手段,造成了纯保障性的产品价格较高,吸引力不足。因此,只能将销售重点转向分红险和万能险等具有较强投资性质的产品。这样产生了一些社会争议。而养老保险对保障型产品而言具有天然的对冲特征,可以用长寿风险化解死亡风险,有利于保险公司提高偿付能力。
最后,从个人的层面看,虽然本次试点只开放了三个省市,税前可购买保险的保费也不超过1000元,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一方面给个人降低了税负,另一方面为个人提供一个定存的机会。据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参保人退休后生存多久,其本人或其继承人都能够把其退休时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领完;如果参保人领的钱已经超出了其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总额,只要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仍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固定标准向其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其身故。这相当于帮助个人转移了死亡风险,获得了较为稳定的退休收入。
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迈出了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也是很关键的一步。如果未来能够向全国推广,并且提高税收优惠的幅度和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一定会给我国居民提供一个新的养老选择。同时,投资机构可以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养老保险保费投到中国的优秀企业和实体经济,而不是频繁炒作短线热点,中国经济的未来也会更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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