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负面清单除了将公布2018年的开放措施外,将一次性列出部分行业未来几年开放的路线图时间表,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同时大大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5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措施,推动我国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升级。会议明确,在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方面,要求今年7月1日前要完成修订出台外商金融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将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下放至省级政府审批和管理等。
这两年来,中国在外资领域推出了重大改革,即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由审批改为备案制,实施以后,为了让备案更通畅,又引入了外资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作为审批改备案后的接力措施。去年同期出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适用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作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基本依据。2017年版清单有63项限制,比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减少了30项。
2017年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是其在1995年首次颁布以来的第7次修订。相比于以往间隔三四年才修订一次的惯例,去年修订的步伐明显加快,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显示金融出监管者对于负面清单落实越发积极主动的姿态。而在去年1月6日前,上一轮的修订稿还处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中国持续扩大开放,也坚定了外商投资的决心。今年1至5月,发达经济体对华投资增长显著。新加坡、韩国、日本、美国、英国等对华实际投入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3.9%、66.9%、5.1%、16.3%和56.9%。约60%受访企业将中国列为全球三大投资目的地之一,74%的会员企业计划于2018年扩大在华投资,比例为近年来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