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内,乌市将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惠及参保单位2.87万家,将为企业减负0.77亿元。按照自治区规定,乌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低至1%,降低缴费比例不影响参保人员社保待遇。
从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乌市人社局紧紧围绕“三件大事”和加快推进“六个首府”建设,多举措深入实施社保惠民工程,切实达到了“见实效、暖民心”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首府群众的获得感。今年,乌市将继续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年度内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惠及参保单位2.87万家,将为企业减负0.77亿元,缓缴金额0.77亿元。
同时下调了失业保险费率,惠及3.05万家单位,为企业减负2.24亿元。累计支出稳岗补贴242.52万元,惠及8家企业,享受补贴0.45万人。实施缴费满年限后,退休人员免缴医疗保险费政策,惠及5.58万人,累计减少征收医疗费5802万元,让参保企业和个人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今年,乌市还将深入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强化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落实“五证合一”数据共享机制,实施精准入户动员参保。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截至4月底,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5.86万人,净增0.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61万人,净增0.1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3.42万人(含灵活就业),净增1.41万人。
下一步,乌市人社局将按照十九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首府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落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减轻首府居民就医就诊负担。适时调整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待遇享受标准。加大对基金收支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24小时自助备案。深入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社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相关研究报告:
养老保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
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发展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