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已进入全新的阶段

2018-05-10 02:25阅读:6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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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数据显示,5月8日,中国证监会表示,野村控股株式会社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拟持股51%。这也是《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发布10天后,第二家提出申请的外资机构。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实质性举措的纷纷落地,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我国金融业也已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金融业对外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开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获得了空前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走进来”,共同发掘和分享中国经济的活力。实践表明,对外开放提升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提高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巩固和发展了我国金融大国的地位。当前,伴随我国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程度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

2017年7月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随后,国务院提出要持续推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明确对外开放的时间表、路线图。

2018年4月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国家主席习近平明确将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列为扩大开放的首位,强调指出在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方面,2017年年底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要加大开放力度,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提出了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并强调了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三项原则。与此同时,一些具体开放措施也相继落地。4月11日,中国证监会表示,积极推进“沪伦通”准备工作,将与英方共同努力,争取2018年年内开通;同日,证监会宣布同意扩大沪深港通的每日额度;4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正式放开外资保险经纪机构经营范围,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可向当地保监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4月28日,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并相应更新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这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对外开放大浪潮。

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对以往政策的延续,站在新起点上,中国要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深入开放是大势所趋,要以新的视野看待我国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意义。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金融业开放的过程中也要结合我国实际,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完善监管方式,确保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稳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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