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4个多月的准备工作,证监会公布了第一家H股全流通试点公司,首单花落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宣布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同时表示,金融试点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安排,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节奏,有序推进试点。H股全流通是一个特殊的制度问题。目前港股上市的内地公司中,有一部分采用的是红筹模式,即境内公司直接将境内资产收购或协议控制(VIE)等形式转移至境外离岸公司,然后以境外离岸公司形式上市,上市一开始即基本等同于“境外全流通”;另一部分则采用的H股模式,即上市时将股份分为内资股和外资股,外资股在港交所上市后可以在境外流通,内资股不能流通。
所谓全流通,即通过制度设计,使这部分不能流通的内资法人股和国有股,转化为H股在港交所上市交易。对于H股公司来说,最直观的意义毫无疑问是打开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资本运作空间,使目前无法“变现”’的内资股取得市场化定价。全流通”还将为H股企业的所有制带来根本性的改观,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金融内资外资股东不一致”问题得以解决,中期将提升公司治理和市场竞争力。“H股全流通”的意义,不亚于H股公司在港的第二次上市。
目前具有H股框架的公司多数为国企,内资股市值大概为港股流通市值的8%。当前250家H股公司中,98家为两地上市,其他152家H股公司,非流通内资股的合计等价市值约为2.6万亿港元,为这些公司目前已流通H股市值(约1.1万亿港元)的2.3倍,相当于目前港股市值的8%左右。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流通”试点仅限于原股东减持和增持本公司H股。具体来说,试点企业相关股东先期可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H股,待相关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开通增持本公司H股的功能。
下一步还将从四个方面来筛选后续试点企业。一是符合外商投资准入、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安全及产业政策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二是所属行业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契合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三是存量股份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存量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港元;四是公司治理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