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金融企业发展。采取以上7项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至此,离全年减税目标,还差3400亿元减税措施待出台。
这7项减税措施是在3个税种上做文章,其中5项跟企业所得税有关,例如,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等。一项是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优惠政策,一项是印花税。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三项4000多亿元减税措施,都是在增值税上做文章。由此,目前已出台的10项4600多亿元减税措施覆盖4个税种。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今年连续出台的金融减税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增值税是间接税,所得税是直接税,这两类税种对企业和社会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增值税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增加税前扣除优惠,可以鼓励企业增加投入加快仪器设备更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对提升产品核心技术含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着明显作用。而实行所得税优惠,将直接增加企业利润和家庭收入,可以有效激发企业投资意愿、增强居民家庭消费能力,可以说从投资和消费两个方面对我国经济增长形成拉动作用。
特别是在降低增值税税率的普惠性减税基础上,重点针对创业创新型企业、小微企业、科技研发企业和科研人员的所得收入进行减税,显示出我国对掌握核心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鼓励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激发科研人员技术研发创新活力的紧迫性和关键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对我国加快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经济转型形成强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