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委员会首次提出“结构性去杠杆”

2018-04-26 12:15阅读:8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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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化债转股机制下,“僵尸企业”将依法破产清算,可推动淘汰产能过剩行业中部分无效企业,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对于成功改组的企业,债转股可增强其资本实力,降低成本。过去几年,不少国有企业实施了债转股,杠杆率逐步下降。在国有资本收缩退出和预算软约束被打破后,该类企业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力或将上升,最终有利于推动企业股权多元化。

截至去年年底,各类实施机构已与102家企业签署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协议金额超过15000亿元。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杠杆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今年的中央财经委员会首次提出“结构性去杠杆”,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以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加快推进债转股进程,是结构性去杠杆的重要举措之一。

今年1月份,七部门出台《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为债转股落地提供了有效的配套措施,大幅度放宽债转股实施环节的要求,包括拓展债转股对象企业、拓宽资金来源(如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等,将有利于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债转股,进而破解落地难问题。

同时,债转股实施机构有望扩至有条件的机构,包括非银机构。对此,鄂志寰表示,过去,债转股的实施主体多为银行。但由于债转股过程的复杂性,项目运作周期较长,需要长期资金对接。但银行的理财资金成本较高,且银行主体强调流动性管理,因此银行资本对接债转股项目能力有限。若扩大非银机构成为债转股实施机构,债转股的实施机构将进一步多元化,有助于拓展债转股的资本和资金来源,解决资金筹集和退出等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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