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5月1日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期限暂定一年。简单来说,就是在传统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之外,个人将有一个商业养老保险账户,这个账户里的缴费目前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未来购买产品将扩大到基金等风险类产品。买的产品加收益,是以后个人养老钱的第三个荷包。只要在这个账户缴费,就能享受税收优惠。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养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一个词概括减税养老。试点中的个人扣除限额,即放入商业养老保险账户的资金,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企业主扣除限额按照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的出台,是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改善民生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中国应对老龄化的挑战。
实际上,关于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的直接讨论与酝酿,已经超过十年。十年来,为何政策迟迟未能落地?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此前指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在中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既要考虑税收制度的公平性问题,使尽可能多的人从这项政策中受益,又要考虑到实务操作的可行性和便捷性,实现与税收征管系统的无缝衔接。
从制度角度看,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养老金第三支柱的有益探索。我国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发展一直不均衡,现今仍主要依靠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金;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已经遭遇瓶颈,而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从试点政策内容看,建立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是一大亮点。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是由纳税人指定的、用于归集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缴费、收益以及资金领取等的商业银行个人专用账户。该账户封闭运行,与居民身份证件绑定,具有唯一性。这使得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更加安全,容易获得民众认可,有利于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