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棚改专项债正式推出。其实,棚改项目一直都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重要支持方向。推出棚改专项债,是中国版“市政债”的新品种,追求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实现资产和收益相对应的制度仍是重点。
棚改专项债明确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发行,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债券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以债券项目对应的土地出让收入、棚改项目配套商业设施销售、租赁收入等偿还,要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的平衡,发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省级政府统一发行棚改专项债,并转贷给需要的市县级政府。
棚户区改造作为我国一大民生工程,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2017年我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609万套,完成投资1.84万亿元。2018年棚户区改造任务有所下调,但融资需求仍不小。国务院确定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
目前,地方政府在积极筹措棚改资金,不少地方感觉棚改建设资金压力较大。旨在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有序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棚改专项债,探索建立棚户专项债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
棚户区改造,指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依法实施棚户区征收拆迁、居民补偿安置以及相应的腾空土地开发利用等的系统性工程,包括城镇棚户区(含城中村、城市危房)、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和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