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对存续期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央行各分支机构应充分了解辖内发行人绿色金融债券基础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投放进度、绿色项目情况等。重点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的真实性、筛选和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环境效益目标实现情况等。其中,当年现场核查范围应覆盖辖区内全部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核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全部发行人募集资金已投放金额的20%。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绿色金融债在初期对金融机构有很大的吸引力,因为这体现了该机构的品牌形象和创新能力。但实际上,绿色金融债缺乏优势,一是资金价格仍受到市场价格影响,不会因为是绿色债券而降低资金成本。二是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增加了发行机构的资金、人力和管理的成本。不过,监管可能担心绿色金融债投向是否真的投向绿色项目。细化披露标准,可以规范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市场越来越规范,真正想做绿色金融债的银行更有动力,搭顺风车的银行逐渐就退出了。
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季度报告应重点说明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季度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内新增绿色项目投放金额及数量、已投放项目到期金额及数量、报告期末投放项目余额及数量以及闲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并对期末投放项目余额及数量进行简要分析。
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应全面说明报告年度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及预期或实际环境效益等。年度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内新增投放金额及数量、已投放项目到期金额及数量、报告期末投放项目余额及数量、闲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投放的绿色项目情况及预期或实际环境效益等,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