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PP方面,规范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发行债券融资。严格PPP模式适用范围,审慎评估政府付费类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PPP项目发债风险,严禁采用PPP模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融资。随着国家加强金融监管,PPP通过银行渠道融资在一定程度上收紧后,PPP发债融资也相应收紧。,审慎评估政府付费类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PPP项目发债风险,意味着这类PPP项目的发债融资将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可以理解为叫停这类PPP项目的发债融资。
这类通过发债融资的PPP模式实际上是明股实债的具体体现,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是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金融债务负担,不仅不符合PPP项目长期运行的要求,也必然会加重地方财政还本付息压力和财政支出负担。在现阶段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化解和消化的情况下,任由政府付费类PPP大肆扩张,势必会增加地方政府财政的运行风险。而且极易通过债务、资金的链条传导到金融系统,从而破坏金融稳定,导致系统性风险爆发。
去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PPP项目专项债券指引,以引导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建设,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PPP项目专项债券是由PPP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发行募集资金用于PPP项目建设、运营的企业债券。PPP专项债作为企业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债总体规范的大背景下,PPP发债也会受到一定影响,要求会更为严格。
过去三年,我国PPP的发展较为粗犷,积累了许多隐患,其中较为突出的是PPP适用范围泛化和财政支出责任固化问题,提前锁定政府大部分支出责任,存有一定的地方债务风险。如果到时财政无力负担,PPP项目会陷于现金流困局,以此发行的债券可能也难以按期兑付,存有发债风险,因此,必须严格PPP模式适用范围,审慎评估政府付费类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PPP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