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成为不少购房者节约成本的首选,然而,此举却屡遭房地产开放商的拒绝和刁难。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四部门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7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对部分重点城市商品房销售进行全面检查,此次检查中发现,开放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现象较为严重。”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四部门联合发文维护公积金贷款政策,可以说十分及时且必要,有利于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购房权益。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了解,住房公积金作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能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然而,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并非是一个“好消息”。有关专家解释,开发商之所以排除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主要原因就是回款速度慢。公积金贷款流程复杂、放款周期长,直接拉长了房企回款周期,导致资金周转率下降。因此,追求高周转,规模快速扩张的房企对公积金贷款会产生抵触情绪。另外,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不存在“灰色利益关系”。而房企开发过程中往往需要和银行合作,不少银行同意放贷的条件之一就是可以获取到大量优质房贷客户,因而,这也成为开放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原因之一。
此次监管部门发文强调保护购房者公积金贷款权益,可以视为国家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为的延续,是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举措之一。而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应坚持“疏大于堵”的理念。即一方面加大对于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通过“疏导”的方式加快简化公积金贷款流程,缩短公积金放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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