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市场化已全面推开,各险企试图通过创新增值服务来增强竞争力。不过,在提供增值服务的同时,也有一些不当服务引来了市场的恶性竞争。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辆增值服务操作实务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来规范增值服务。其中,不当服务变相“返点”行为被叫停。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了解,增值服务共有两类,分为防灾减损和救援服务。防灾减损指为了降低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少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所采取的风险预警、风险排查和风险规避等措施,具体内容包括车辆安全检测、代为驾驶、代为送检、安全停靠。救援服务包括事故救援和故障救援。
在防灾减损服务中,车辆安全检测指保单有效期内,为保障车辆安全运行,保险公司为被保险车辆提供的基本安全检测服务。《要点》明确指出,这些服务不包含问题部件的更换、维修及车辆保养。保险公司提供的车辆安全检测需注明服务内容和次数;代为驾驶指保单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车辆驾驶人因饮酒、服用药物等原因无法驾驶或存在极大安全驾驶隐患时提供的短途代驾服务。保险公司提供的代为驾驶服务需在保单注明每次代驾里程及次数。
而在救援服务中,事故救援是指保单有效期内,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救护被保险车辆车上人员及第三者、防止被保险车辆损失扩大、帮助人员和车辆脱离困境,保险公司提供的急救、拖车、吊车及代步车服务;故障救援是指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保险公司提供的送油、送水、送防冻液、搭电、拖车、更换备胎及车辆脱离困境所需的拖拽等救援服务。保险公司提供的故障救援服务需注明服务地区范围、单次拖车距离及次数。
实际上,保监会对于车险不正当竞争早有明文规范,2017年7月下发的《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174号文)中就针对恶性竞争、虚列费用、数据造假、违规赠礼,乃至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合作的问题都进行了明确的禁止。据统计,因不正当竞争,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的罚单近80张。
另外,保险公司如有上述范围之外增值服务内容的,可以研究开发形成专门条款,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评估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创新型条款专家评估委员会递交创新评估申请,经受理并由评估专家组评估通过后,按照《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报保监会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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