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美国于1966年开始探索农业收入保险。2015年,基于期货价格的收入保险占美国农业保险市场份额的78%,覆盖了全美约1.47亿公顷的土地,总保费约80亿美元。相较于美国发达的收入保险体系,我国的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在2017年6月大商所主办的2017国际农业风险管理论坛上,大商所提出要进一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支持范围。今年大商所支持的32个试点中,有9个试点探索在黑龙江、吉林等地开展大豆、玉米等品种的收入险。
对于农民而言,种粮收入即当年产量乘以售粮价格。在黑龙江大豆收入险试点中,当年产量由保险公司测产确定,售粮价格通过期货价格确定,实现了产品要素的公开、透明、独立,具备权威性,模式可复制。
农民在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保险公司实质上承担了两方面的风险,一方面是产量风险,该风险由保险公司向再保险公司购买赔付率超赔再保险进行风险转移;另一方面是价格风险,该风险由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进行风险转移。在黑龙江大豆收入险试点中,浙商期货设计了亚式期权产品,期货目标价格为3900元/吨,期货市场价格为3782.97元/吨,浙商团队对保险公司产生赔付70.2万元,保证了收入险中价格险部分的赔付,达到了风险转移,形成了风险闭环。
目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等是必经的一个过程。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观点表示,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以“保险+期货”为代表的新模式、新方法必将帮助农民保证与稳定种粮收入,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和“三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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