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对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进行调整

2017-12-12 01:53阅读:19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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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股份制银行发布公告称,将对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进行调整,部分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预借现金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信用额度的50%,而此前该行给持卡人预借现金的额度基本为不超过信用额度的30%。

预借现金不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

所谓的预借现金,是将信用卡的授信额度转化到存款账户,便于持卡人支取、转账等。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信用卡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了解,目前,多家银行的信用卡都提供了此项服务。以往,各家银行对于信用卡预借现金的限制都较为严格,通常为信用卡额度的30%—50%,而每日的取现额度常常只有2000元。从2017年开始,预借现金和柜面取现额度都有所放开。

不过,额度提高,还钱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自2018年2月1日起,上述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透支取现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即取现不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

而银行看重预借现金业务也正是因为其背后带来较为丰厚的利润。预借现金不享受免息还款,从取现当天起至清偿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按月计收复利。除此之外,预借现金业务还要收取手续费。一般而言,境内人民币预借现金手续费为每笔取现金额的1%,最低收费每笔10元人民币,境外预借现金手续费为每笔取现金额的3%,最低收费每笔3美元或30元人民币。

由于预借现金额度的提高,银行对于持卡人申请现金后的资金流向的管控也随之升级。有多家银行要求,对于单笔或单日累计透支金额30万(含)元以上的交易,要求持卡人提供真实的资金用途证明以确保卡片透支消费或预借现金,用于合法、合规、合理的消费领域。

持卡人或借道第三方支付套现

2016年,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加入。该规定对“现金充值”做出了新的界定,“允许向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办理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现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也就是说,当借记卡没有充足资金时,信用卡可以为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

不过,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的收款账户应分别为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间的转账,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根据了解,多家持牌机构均已开展信用卡充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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