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浪尖上的现金贷,终于在监管层面迎来了“大考”。前段时间,在市场上流传着“监管层将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传闻,同时还附上了监管文件。
如果说这还只是传言的话,12月1日,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则让现金贷的监管要求彻底浮出水面。《通知》再次对网络小额贷款做出严格规定,归纳起来主要内容如下:
暂停审批新设立网络小贷公司;已经审批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已经开业的,重新核查业务资质。新的不批,旧的核查,这是监管部门对网络小贷公司进行“一刀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年化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现在监管层给划了线,借款就更透明了,名义上做现金贷、实际上是高利贷的平台将无所遁形。
监管层对于“现金贷”并未做严格定义,只是做了一些描述: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也就是说,未来网络小贷公司开展上述形式的现金贷业务将面临整顿。
其中,规定明确要求,机构向借款人收取利息,要折算成综合年化利率。那么也就意味着,以后再借现金贷,上面的利率就是折算后的年化利率,作为普通用户,以前真是傻傻分不清是不是高利贷,以后就一目了然了。了解更多关于现金贷的信息可见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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