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出炉 多家银行“未获悉”

2017-11-21 01:45阅读:7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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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并强调对资管产品的资金池业务进行规范。《意见》指出,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强化资产管理产品久期管理,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然而在《意见》出炉后,基层网点目前几乎都未关注到上述《意见》,3个月以下非保本理财产品的市场需求仍较高,理财经理也在重点推荐此类产品。

多家银行“未获悉”新规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层在前几年就曾对超短期限的封闭式产品有所警示。2011年底,银监会曾叫停多家银行一个月期限以下超短期理财产品。

此次《意见》发布后,多家银行网点理财经理表示,尚不知晓相关《意见》正在征求意见。

理财经理仍在推荐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个人理财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了解,目前3个月以下非保本理财产品仍在发售,而且收益率也很诱人。例如,34天、40天、62天、74天、82天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在4%以上,最高可达5%以上。

一般来说,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越长,收益率会越高。然而,据调查,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中,一些中长期产品比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高出范围仅在0.05% -0.7%之间,利率差距不算很大。另外,部分银行代销的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明显高于银行同期发售的自有理财产品。

新规拟设过渡期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如果实施,专业类投资机构业务空间扩大;各类产品中,受影响最大的是29万亿元规模的银行理财,3个月以下的封闭式理财产品或从此消失,预期收益型产品将消失,以后银行理财不再是没有风险的投资品,需要投资人来独立判断、承担。

为确保《意见》有序实施,《意见》设置过渡期,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允许存量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按照规定,过渡期内,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不符合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净认购规模。过渡期自《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按照规定进行全面规范,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者续期违反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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