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金融企业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金融企业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即“转包”)。金融服务供应链协同创新的重点是金融服务外包的创新发展。金融服务外包包括三大主体的创新发展:
第一,是金融企业,金融企业转变是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首先,金融企业要进行角色转变,金融企业角色经历五个阶段:
第一是单一的金融服务提供商,也就是传统的服务模式。第二是金融服务集成商,整合金融服务供应链内的资源,以服务供应链策略参与市场竞争、优化服务。第三阶段是金融服务平台商,构筑金融服务平台,做架构师,进行顶层设计,调配全球资源。第四个阶段是金融服务创新商,创新服务产品、渠道和服务模式,引领市场发展。最高的层次是体验服务,创造用户需求。这些角色的转变,都与金融服务外包的成熟度成正相关的关系。显然,第一种模式现正逐渐被淘汰。其次,金融企业要进行观念转变:从单打独斗到金融服务供应链竞争的转变;从服务提供商向服务集成商的转变,聚集优势服务提供商,构筑服务平台;从粗放式服务管理向专业化服务管理转变,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聚焦风险控制、创新客户需求。国务院金融八条中提出严密防范风险,也就是要求国有银行守住既有的底线,但又要能满足客户需求,其中关键是走专业化服务的道路。
第二,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是金融服务供应链中的主要节点,是“木桶效应”中一块主要木板,一般来讲,服务外包企业有三种类型,一是专业型服务外包企业,他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和创新的推动者和需求的触发者;二是混合型服务外包企业,他是产业发展的追随者;三是兼营型服务外包企业,他是产业的搭便车者。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的主要途径是金融企业与专业服务公司的融合,既是金融界的精英又是某专业领域的引领者。本人认为,做大做强的主要途径之一是由金融企业的某些部门转型发展成为专业服务外包企业,这是快速发展壮大的一条途径。
第三是监管方。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现行的监管模式需要不断地创新。政府不能既当教练员、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近期国务院召开常务委员会,专门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重大议题,会议明确,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金融市场环境的建设和监管也可以通过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形式进行政策外包,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为契机,开展金融监管模式创新。
最后,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表示,不管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金融业与新技术的融合是必然趋势。金融业和新技术的不断融合,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也必然出现金融与其他新技术的融合,面对新技术的发展,金融服务外包必须创新发展,创新用户需求和体验模式,构建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系统。
相关研究报告:
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中国金融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