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呼吁双重税收优惠

2017-07-08 05:13阅读:4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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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2009年,国务院就曾明确提出来要探索发展个税递延的养老保险。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并计划于2015年开展试点。

作为惟一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身险产品,在税优健康险开发初期,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保险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商业健康保险将成为一大蓝海。自2015年8月,针对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业务新规出台,分批对保险公司放行,其中的亮点在于产品设计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也明确了纳税人可以带病投保。

具体的标准则从纳税人收入中税前列入年度金额不超过2400元,也就是说每月不超过200元,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低于20万元,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这一看似通过税收优惠来推动商业健康险发展的模式,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31个城市试运行一年多后,成绩并不突出。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全国税延型健康险保单总件数为67272件,总保费约为1.18亿元。

这表明,如此大规模在全国各重点城市推行的税优健康险还远远没有调动起个人、企业的积极性。导致上述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比如政策宣传力度不大、政策的优惠力度不够、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销售渠道有限等问题。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认为,就优惠力度方面。

目前每月200元纳入免税额,纳税人普遍感到额度太小,不过影响的因素较为复杂,涉及到多个部门,应当与税务、社保部门进一步沟通。税优健康险产品投保环节多,再加上代扣代缴的税收征缴体制,导致投保流程复杂、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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