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始,各省以下的地市级GDP核算已经在实施改革,即下算一级,通俗地说,就是省统计局算地市GDP数字,地市统计局算县一级GDP。本次改革有望将地方已经在进行的GDP“下算一级”扩展至省级层面,各省区市的GDP有望由国家统计系统核算。改变过去各地统计局先算GDP,再由国家统计部门联合审查的情况。新的核算方法实施,一则可以获得更加真实的GDP数据,其二,也是更重要的,必然会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而对金融运行模式产生影响。
此前的经济数据质量,尤其是地方GDP数据准确性,广受诟病。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公然对经济数据造假。2016年8月,中央纪委公布的辽宁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报告中提到“一个时期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而早在此前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次对辽宁进行巡视后便指出,辽宁经济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应中央巡视组要求,辽宁启动了整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再次重申金融数据造假,可见此前辽宁并未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经济数据中的水分未被“挤干”。
正如同价格是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信号,价格信号紊乱则资源配置扭曲;经济统计数据是经济决策的信号,如果信号紊乱,则经济决策错误,拖累经济运行效率。因此,此前业界面对质量不高的经济数据,往往煞费苦心“发明”各种替代指数,以求测算或者校正经济运行数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明确了与统计工作有关的各方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责任,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贯穿到整个法律规范中。把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统计生产方式透明、统计调查成果共享、统计数据为全社会所用作为规范的重点,这无疑大大有助于经济主体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