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下必须进行风险可控下金融创新

2017-05-06 05:29阅读:3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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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金融创新中的风险可控,不形成系统性风险和社会问题,守住底线,稳步发展新兴金融?如何处理好促进发展和坚守风险底线、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改革创新和风险防范、问题整治和长效机制四种关系?建议由政府主导,协调监管部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改革创新中的金融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具体如下。建立金融新业态公司和产品名单管理制度,对市场金融创新情况动态掌握。近年来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各种新金融、类金融新业态层出不穷,如互联网金融、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形式,可以预计,未来还会出现新的业态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应该建立金融新业态公司和产品名单,明确底数,定期更新,及时主动地掌握新金融发展情况,而不是等出现问题再去被动地调查摸底。建议设计一套报表,包括公司名称、产品名称、产品风险特征和控制措施、销售量、客户数量和地区、利润构成等,以季报或半年报的形式向各新金融公司收集信息,形成金融新业态公司和产品名单。由政府主导,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金融创新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变被动的问题处置为主动预见和管理风险,风险管理前移,并且覆盖创新活动的全过程,鼓励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金融创新,形成改革创新中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具体如下。

建立浦东新区风险专家库,包括高校、研究机构、监管机构、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内风险专家。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出现一种新业态时,社会和业内对其性质的认识往往不统一,这对监管机构、政府和投资者来说都蕴含着风险。如互联网金融刚出现时,社会对其认识就不同,究竟是由于技术的进步带来的新金融、新行业,还是金融业在互联网普及时代的新的表现形式?对于正在和即将出现的创新现象,需要政府牵头,调动社会力量,建立风险专家库,对创新现象进行集体判断,统一认识。变被动的危机管理为主动的风险管理,对于新现象既不能简单否定,也不能由于判断不明,管理职责不明而放任其野蛮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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