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大金融大监管”分论坛上,与会嘉宾指出,尽管无法达到防风险与保持可持续增长之间的完美平衡,但监管制度应尽可能地做到激励相容,寻求监管者与从业者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过度的监管,对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经济增长有何副作用?
上世纪90年代初日本的泡沫破裂后,政府也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做了一些正确的事,但也有很多官僚化的做法。其后果是,年复一年,人们把钱全放在银行里,企业囤积现金,银行也惜贷。情况确实很平稳,但这不可持续。
银行体系固然要防风险,但银行是经营风险的,如果一点风险也不承担,也是一个问题。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目前金融稳定理事会下设了141个相关委员会,他们的工作就是不断增加新的监管规则。试想,如果有141个医生同时给病人看病,会发生什么?
任何一个监管措施,出发点都是好的,都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但把单个规则加总起来,是否超出了金融机构的承受力,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比如,据他测算,如果将巴塞尔协议Ⅲ和国内的所有监管指标加总在一起,中国的银行要将利差维持在3.5%以上,才能维持经营。这样一来,金融机构肯定会想绕道而行,比如不受资本金约束的影子银行。